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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國內目前急救教育機構林立,急救教育師資、教材、課程內容、課程時數、考評方式參差不齊,影響民眾急救教育之水平與素資甚鉅。
因此衛生署擬發展急救教育機構評鑑及證照制度,並進行急救教育機構之登錄。
急救教育機構登錄之目的在於
一、衛生署及國家相關機構需瞭解我國急救教育機構之
- 數量
- 組織架構
- 教學師資數量及編制
- 師資考核
- 教學內容
- 教學裝備及器材
- 急救教學品質及考核制度
- 再教育之方式及內容
- 授證標準及已發證數量
- 其他相關現狀
二、讓民眾瞭解
- 急救教學機構之等級(那些是合法、有品質之急救教育機構)
- 急救教育機構之地點
- 急救教育機構舉辨之急救教育課程內容與時間
- 提供民眾報名參加急救教育訓練課程的方法
三、提昇我國急救教育之品質。
四、依各急救教育訓練機構所送來之資料,建立評鑑制度,將國內目前急救教育訓練機構分級,受評鑑合核之機構可核發具有公信力之證照。
五、建立登錄制度,將評鑑核可之教育訓練機構所訓練之人員名冊進行登錄,以得知我國接受各類型急救教育訓練之真正人口。
六、 對評鑑等級不高而有志提升急救教育訓練教學素質之單位給予輔導。
七、 對評鑑優良之教學單位,定期發給急救教育訓練更新公報,以更新急救知識,推動及宣導衛生署緊急醫療救護之相關法令,規定及措施。
八、 與國外之急救教育機構結盟,加入世界性Resuscitation之組織,參與相關學術研討會,引入新知並採用或研發適合本國之教材,進而使用。
九、 持續追蹤已受過急救教育訓練人口之急救再教育之狀況。
十、 貴單位如有從事相關型式之急救教育訓練,請逕向本中心登錄。
我國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有許多與民眾在面臨緊急危難有切身相關之法規、規定,如能有一登錄系統,就可在未來經由此登錄系統而將急救教育有關之新知加以傳播,提供一條替代傳統教學之知識傳播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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